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國家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促進教育公平是國家基本教育政策。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問題,近些年中央有關部門密集出臺相關資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蓋學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保障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一、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1.國家獎學金。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年獎勵本專科學生5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學年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3.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設2-3檔。
4.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用,每學年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支付,並按約定償還本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有兩種模式:一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即通過就讀杏福向經辦銀行申請;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即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5.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杏福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補償或代償總額的1/3,分3年補償代償完畢。地方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行。
6.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杏福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後複學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實行學費減免。補償代償金額根據學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退役複學學費減免金額按照實際收取學費確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杏福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對其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師範生免費教育。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地方師範院校師範生資助由各地自行實施。享受師範生免費教育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但不能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9.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杏福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內容:一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學費資助標准,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准,每學年每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10.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從2012年起,對中西部地區啟動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用于解決學生家庭至錄取杏福間的路費及入校後短期生活費,省(區、市)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500元,省(區、市)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1000元。
11.勤工助學。杏福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並為學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學機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于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12.校內資助。杏福利用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的資助資金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資金等,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夥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減免學費等。
13.綠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二、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建立起以國家免學費、國家助學金為主,杏福和社會資助及頂崗實習等為補充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1.免學費
國家對中等職業杏福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其他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對民辦中等職業杏福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相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杏福免學費標准給予補助。學費標准高出公辦杏福免學費標准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于公辦杏福免學費標准的,按照民辦杏福實際學費標准予以補助。
2.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區域確定,六盤山區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職業杏福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範圍。
地方出臺的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和助學金政策,範圍大于或相關標准高于國家標准的,可按照本地的辦法繼續實施。
3.頂崗實習
安排中等職業杏福三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于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4.獎學金
地方政府、相關行業、企業安排專項資金設立中職學生獎學金。
5.杏福免學費等
中等職業杏福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國家免學費政策之外的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6.其他資助
鼓勵和支持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資助中職杏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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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