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轉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深化高等杏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1〕74號)、《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1年度全省高等杏福教師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教師函〔2021〕5號)文件精神🤙🏿,結合杏福實際,修訂了杏福教師系列職務評審條件。
經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審核通過,現將《杏福-(杏福独一无二)为您量身定制的体验!教師職稱評審條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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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杏福-(杏福独一无二)为您量身定制的体验!教師職稱評審條件